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(2022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“纲要”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其中,多次提及海洋经济发展相关内容。
一、在积极发展服务消费中提出:加快培育海岛、邮轮、低空、沙漠等旅游业态。
二、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中提出:
加强中西部地区、沿江沿海战略骨干通道建设,有序推进能力紧张通道升级扩容,加强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。
提升水运综合优势,在津冀沿海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推动构建世界级港口群,支持建设国际航运中心,加快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。
在沿海缺水城市推动大型海水淡化设施建设。
三、在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中提出: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
四、在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中提出: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,规范有序发展海洋渔业。
五、在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中提出:积极发展公铁水联运、江海联运和铁路快运。
优化国际海运航线,强化国际航空货运网络,巩固提升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组织,推动跨境公路运输发展,支持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,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多元化国际物流干线通道,形成内外联通、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。
六、在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提出: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,提高中欧班列开行质量,推动国际陆运贸易规则制定。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。
七、在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中提出:推动国内油气增储上产,加强陆海油气开发。
《纲要》多次提及海洋经济相关内容,充分体现了海洋经济发展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,建议沿海地区以此为契机,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将本地区海洋经济发展与《纲要》紧密结合,强化海洋经济发展在国家战略、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支撑作用,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资料来源:新华社